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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 | 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的裁判规则

刑事审判参考 | 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的裁判规则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针对此规定的适用,“说刑品案”公号根据《刑事审判参考》的案例梳理、总结了以下裁判规则: 一、特定关系人的认定 1.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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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发改委刘振秋被双规,“全球的犯罪集团”被破获!

发改委刘振秋被双规,“全球的犯罪集团”被破获!

日前,发改委价格司又有三名司级官员被带走,包括刚刚接替曹长庆担任司长的刘振秋,以及两位副司长周望军和李才华。加之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副巡视员郭剑英被查,这个曾被称为“天下第一司”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超越山西省委办公大楼,成为最密集的贪官落马地。 上述5名落马的司级官员,均直接或间接管过药品价格。刘振秋曾是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分管医药等,今年5月原司长曹长庆退休后,刘振秋刚刚升任司长。副司长周望军,也长期分管医药,约一周前被查的郭剑英长期担任发改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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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河南高院原副院长曹卫平受贿案开庭,曹否认所有指控喊冤

河南高院原副院长曹卫平受贿案开庭,曹否认所有指控喊冤

检察机关指控,曹卫平在担任河南省法院执行局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7人多次贿赂合计210.7249万元。曹卫平当庭否认所有指控,称在羁押期间遭受刑讯逼供。 2017年11月14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河南省法院原副院长曹卫平涉嫌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曹卫平在担任河南省法院执行局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7人多次贿赂合计210.7249万元。 曹卫平生于1957年4月30日,在担任河南省法院副院长期间,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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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

转移企业资产逃避追缴欠税后果严重

转移企业资产逃避追缴欠税后果严重

日前,在广州市地税局和公安机关的努力下,被媒体称为“资本运作高手”的广州A博览中心实际控制人王某,终于将笔税款滞纳金247万元缴入库。至此,起拖欠税款5年多,涉嫌转移资产逃避追缴欠税的案件终于画上句号,合计追缴税款及滞纳金983万元。1.低价转让企业欠税823万元2010年的天,有人向广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举报,反映A博览中心存在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广州市地税局稽查局迅速立案,组织人员对这家博览中心展开检查。稽查人员实地检查后,发现该中心发生了笔股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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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企业家职务侵占罪的18种常见表现形式(附:征、认定、立案量刑标准)

企业家职务侵占罪的18种常见表现形式(附:征、认定、立案量刑标准)

企业家旦涉嫌犯罪,轻则失去自由、深陷囹圄,重则失去生命、破产毁家。刑事法律风险,不可不防。、职务侵占罪——其实并不遥远根据《刑法》二百七十条款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企业家、公司高管容易触犯的罪名之,在民营企业中更为常见,但却容易被忽视。根据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等单位历年发布的企业家犯罪报告,2015年和2016年民营企业家犯职务侵占罪的数量均占到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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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律师如何找到辩点系列——受贿罪辩点审查

律师如何找到辩点系列——受贿罪辩点审查

受贿犯罪是个有着自己显著征的罪名,涉及到的理论问题非常多。可以说职务犯罪辩护空间越来越有限,尤其是修九及其解释颁行以后,将感情投资入罪,进步压缩了我们对受贿犯罪的辩护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认真研究受贿罪的辩护实务问题,显得更为迫切。本文通过对些案件中表现出来的常见辩护实务问题的梳理,谈谈受贿辩点审查的些问题,期望促进我们共同提高刑辩能力和辩护水平,也期望能对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受贿案件有益。 、受贿罪的历史沿革概要受贿罪在97年以前,是属于贪污罪罪状中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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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

法院对离职型受贿的认定

法院对离职型受贿的认定

离职型受贿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种受贿方式。下面洛阳律师主要从法律规定、权威观点以及裁判案例三方面对离职型受贿的相关知识点作简要介绍,为读者提供参考。 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苏高法[1999]65号《关于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利,离退休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的请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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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企业如何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企业如何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在律师圈里流传句话“帮企业守住经营的底线。”,这个“底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律师来守?因为每个正常经营的的企业,都不能碰除的就是刑法这根红线。可是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是,有些企业“撞线”之后,才发现有些时候,企业撞线是因为不知道线在哪里。今天律海扬帆小编推送文章为大家分析。 企业设立、清算和融资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的设立和清算如同人的出生和死亡,要做到善始善终,企业家应尽量去掉浮躁、消除任何可能存在的隐患。在设立和清算环节,企业容易涉及虚报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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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

员工贪污公款,能否追究导玩忽职守罪

员工贪污公款,能否追究导玩忽职守罪

随着我依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我们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也在逐步加快,公职人员依法办事、恪尽职守已经越来越不可或缺。近几年以来,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渎职型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越来越多,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果,但其中也有部分并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般玩忽职守行为也被课以了刑罚,因此,我觉得很有必要对玩忽职守行为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进行厘清,让我们的刑事审判更加。有这样个案例:某有单位聘请的名合同制员工因贪污公款,被判处刑罚后,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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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

如何认定“以借为名”的受贿犯罪

如何认定“以借为名”的受贿犯罪

受贿罪是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常见的形式之,也是当前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中占比的罪名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水平的提高,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也在增强,受贿的手段呈现出更加“隐藏性、合法化、智能化”的点。在司法实践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借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但这种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人大多有出具借条,使法律关系在民事与刑事之间交织,给检察机关侦查带来很大的困难。为此,对这类案件如何侦查取证,以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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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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