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是否应当出示证件,出示什么证件,一直是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有人认为应当出示,有人认为着警服就可以不出示等等。今天一起来聊聊。
警察证是否属于执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这是关于行政执法出示证件要求的一般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作为行政执法的特别法,专就人民警察执法作了特别规定,即其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同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综上,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警察证就是执行职务的合法凭证,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即具有了依法执行职务的资格,并不需要再出示其他相关执法证。
也就是说,警察执法证件 = 警察证。
警察证是否必须出示?
如上所述,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即,一般情况下,警察执行职务应当主动出示警察证,除非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这种情况一般指在执行特殊任务时,可以不携带并出示警察证。
那么,着警服执法时要不要出示人民警察证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6条也规定了,(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活动)采取处置措施前,公安民警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所以,一般情况下,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行特殊任务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时可以不出示;着制式警服时可以不出示,但对象要求时要出示,同时着警服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时,可以不出示。
法律规定的警察应出示证件的情形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也就是说,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5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5.公安机关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持有或者携带人民警察证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0条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5条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7.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应当持有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18条规定: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
8.到异地办理检查、查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应当持有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19条规定:需要异地办理检查、查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的,应当持相关的法律文书、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9.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进入居民住宅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18条第9款规定: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进入居民住宅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1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盘查任务时,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4条规定: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11.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执行便衣巡逻、蹲守时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69条规定:执行便衣巡逻、蹲守时,应当做到:报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批准并备案;随身携带工作证件;携带警械、武器或者其他装备时,应当进行隐蔽或者伪装。
12.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70条规定: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并在告知法律依据后,依法对其进行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感谢其配合,并礼貌地让其离去。
13.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治安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78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治安检查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对行业、场所、单位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上级通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随时检查,认真查处;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或者其他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提出检查要求;……
1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处置措施前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6条规定:(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活动)采取处置措施前,公安民警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