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拖集团总法律顾问李平安
莅临我所开展工作交流
2022年1月15日,中国一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拖集团”)总法律顾问李平安接受睿合瑞律所邀请,莅临我所开展工作交流。我所主任张原芳率副主任张风杰、朱达军及全体律师热情接待并开展工作交流。
在交流会上,李平安总法律顾问介绍了一拖集团目前的经营形势和发展目标,介绍了集团法律队伍的工作情况,回顾了一拖集团曾经的辉煌经历。李总认为,一拖集团在面对市场冲击的过程中,迫切需要专业的法律合作和法律服务。睿合瑞律所作为洛阳刑事专业所,在专业方面有深耕,在业务方面有专注,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一拖集团愿意在诉讼案件、合同审核、法律事务管理、风险防范等领域与睿合瑞律所开展交流合作,希望律所律师利用专业特长,帮助企业在经营管理、运营合规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
一拖集团总法律顾问李平安(中)在介绍情况
我所张原芳主任介绍了我所的办案宗旨、人员构成及办案特色,重点分享了我所在办理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案件心得体会。张原芳主任表示,一拖集团是国家重点大企业,盘子大、份量重。洛阳人一提起“一拖”,就想起“东方红”;一想起“东方红”,就激起洛阳人骄傲自豪感。洛阳“一拖”,曾是多少人的光荣与梦想,曾是多少企业的标杆。大企业中的法务,有着深厚的管理功底,有着熟悉企业实务的优势,这是我们律所学习的地方。而律所作为独立的法律执业机构,与企业法务相比,其优势在于,身份上独立性可以保持在法律意见上的独立性,更适宜于从第三方的角度分析和审视企业问题,规避“不识庐山真面目”的局限。有鉴于此,我所愿意与一拖集团合作,充分发挥彼此优势,在职务犯罪领域、金融犯罪领域、刑事合规、企业合规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业务交流。
我所张原芳主任(左一)与李总交流
李总(右一)与我所主任张原芳(右二)、副主任朱达军(左一)交流
双方认为,加强律所与国有重点企业的合作,开展独立法律机构与企业内部法务的交流,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赢明天。
合影留念(自左至右:高昌军 张会贤 张风杰 朱达军 李平安 张原芳 董华杰 王欣)
中国一拖集团,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拥有的“东方红”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集团前身为第一拖拉机制造厂,集团所属第一拖拉机股份在香港和上海证交所上市,是一家拥有“A+H”上市平台的农机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几十年来一拖集团为国家做过巨大的贡献。
河南睿合瑞律师事务所,为洛阳刑事专业所,秉承“精准 精细 精心 有效辩护”的使命,奉行“优秀 迅速 强悍”的价值观,以“专心 专业 专致”的工作作风,着力在刑事方面和刑民交叉领域有突出建树和卓越业绩。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家国资委2004年《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4]225号)建立和推动的。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大大提高了企业法务人员的地位作用和职能发挥。在此制度下,企业法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效果得到了大大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