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张原芳金牌律师官方网站。 张律师具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专致、专业是张律师的服务宗旨! 欢迎致电15838556052进行咨询。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指出,“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笔者认为,他的思想对防治冤假错案的发生有一定促进作用,真心希望公检法执法办案人员树立“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的意识,客观公正的立案、办案、断案。
许多冤假错案纠正不及时,蒙冤当事人要求对办案人员进行追责时才发现,当初的办案人员或退休,或高升,追责的诉求每次都无回音。专家们普遍认为,如果中央政法委出台的该指导意见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将对冤假错案的发生起到有效防范作用,公正司法所追求的“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将大程度实现。您支持对冤家错案相关责任人终审追责吗?人民群众的呼声越强烈,政策落实速度就越快。
来源:清退追查组
刑辩专业律师张原芳律师:河南睿合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洛阳十佳优秀律师,洛阳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洛阳市社科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牛律师学院刑辩团队成员。吉林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全国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师;洛阳市中院立案庭特邀咨询顾问、市妇联特邀咨询法律专家;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尤其是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类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
电话:15838556052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泉舜186豪生国际商务中心B座1716室
网址:www.zhangyuanfang.com
邮箱:ruiheruilawyer@163.com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23号正大国际广场-东区3-1-2601
电话:张原芳律师 15838556052
固话:0379-80868665
邮箱:750498042@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