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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法院”公告,《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7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有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网络上本就该谨言慎行!
也有网友点赞法律的与时俱进:
有网友认为,这样可以解决涉网络暴力纠纷的证据问题:
但也有网友质疑,聊天记录造假或账号被盗怎么办?
还有网友提出建议:
去年四月,某地纪检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在一起办理省纪委监委指定专案中,从谈话对象处提取到一组被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删除了,还能被提取吗?”消息一出,引起了人们对于聊天记录隐私是否会被微信收集的担忧。对此,微信方面再次发文回应称,用户对报道的理解有误,司法取证技术是从手机设备本身的存储系统中恢复,并再次重申,不会留存聊天记录并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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