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专业律师张原芳
专做刑事案件的女律师
据刑法第294条以及两院两部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以及为该组织转移、隐匿资产的积极参加人员均会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罚;对于其他组织成员,应当根据所参与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性质、地位、作用、违法所得数额以及造成损失的数额等情节,依法决定财产刑的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在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判决财产刑之时均已审查该涉案财产的来源、...阅读全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规定,警察是不可以不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协作而直接抓人的。警察若违法抓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前,在2020年6月,公安部还专门发出《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的通知。再一次明确公安机关异地抓人,必须通知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阅读全文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阅读全文
二者不同之处在于: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我们认为不存在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而加以放任的情况,因为放任是对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前提是危害结果存在发生与不发生这两种可能性时,只有如此,行...阅读全文
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要通过一定的客观行为来表现。这其中重要的是看男子的行为是否压制了被害妇女的反抗,或者是否对于被害妇女产生了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至于其他因素的出现,不会影响男子强奸罪的成立。阅读全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款:“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被强奸的妇女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财物后,向公诉机关作出虚假供述,导致公诉机关撤回对嫌疑人的指控。该行为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包庇罪。阅读全文
正当防卫制度高度重视和切实保障公民的防卫权,倡导和鼓励公民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和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积极、充分行使防卫权,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被害人调戏新婚妻子,且不听劝阻,使用足以造成严重危及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凶器,而丈夫在自己妻子被调戏且自己被辱骂并被围殴的情况下,刺伤被害人并致其死亡,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阅读全文
《刑法》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阅读全文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般可从扰乱时...阅读全文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比如暴力干涉婚姻罪、虐待家庭成员罪、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这种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进行追究,要由当事人控告起诉,如果不告不诉,则司法机关不会处理,不会提公诉,即这种案件可以私了。而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刑事案件的,则不可以私了,但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在法院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因此,刑事案件能够私了,关健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刑事案件。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