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专业律师张原芳
专做刑事案件的女律师
法官不排除非法证据,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僵化的司法思维(能动性不足,对司法解释的迫切需求)、有诉必判和追诉优先的审判理念(定罪是目的,其他是手段)、体化的司法体制(侦查本位、法院不立不中立)以及行政化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庭审非中心,法官是“代理”,裁判结论既不完形成于法庭上,也不完以心证和确信为依据)等,可能对法官不排除非法证据都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