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专业律师张原芳
专做刑事案件的女律师
、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家机关安、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人或无籍人
(4)-(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1)-(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