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村居法律服务对于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睿合瑞律师事务所村居服务始终秉持着专业化法律服务、打造和谐社会的理念,积极投身于村居法律服务工作,为基层民众排忧解难。
近日,睿合瑞律所张原芳主任前往裴村社区,为该村社区居民提供村居法律服务。此次法律服务的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宋某某与李某某之间因门前公共区域的使用问题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亟待解决。社区调解主任周现朝、社区民警闫保安以及辅警肖倪明和张原芳主任组成调解小组。
据了解,李某某与宋某某是多年的东西邻居,李某因自身房屋修缮需求,希望宋某某家的菜地能够让出一部分空间,以便其对自家墙底进行水泥加固作业,确保房屋墙体的稳固与安全。然而,宋某某对此表示坚决反对,认为自家菜地的使用权益不应受到侵犯,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矛盾逐渐升级,严重影响了邻里关系的和谐与社区的安宁稳定,并且找到了社区调解中心。
张主任在详细了解双方诉求与矛盾焦点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场给出了法律意见。张主任指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在此次纠纷中,虽然李某某有对自家房屋进行修缮加固的合理需求,但也应当在保障宋某某对菜地合法使用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妥善解决问题。同时,宋某某也应考虑到邻里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在合理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便利与协助,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社区调解主任周现朝、社区民警闫保安以及辅警肖倪明与张原芳主任共同成立调解小组迅速介入调解工作,走访现场、阐述民法典相邻权原则,争取妥善化解这一邻里纠纷。
调解小组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深入分析矛盾根源的基础上,经过反复商讨与权衡,提出了一个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考虑动用社区的宅基地资源,对双方的争议区域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以开辟出一条既能够满足李某某加固墙底施工需求,又不会对宋某某家菜地使用造成较大影响的通道。这一方案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为解决此次纠纷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向。
在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诉求与立场,并对调解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与讨论。调解小组下一步将持续与宋某某、李某某进行单独沟通与交流,详细阐述了调解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实施细节,并从法律、道德、社区和谐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劝解与引导。
在张原芳主任、社区调解主任周现朝、社区民警闫保安以及辅警肖倪明的共同努力下,宋某某与李某某初步形成按照调解方案的要求解决矛盾,对争议区域进行调整,如若不能达成共识,下一步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普法强基】《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
再具体一点来讲就是,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相邻权包括以下几种权利
1、用水相邻权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活。
2、排水相邻权
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准许;
3、相邻通行权
指的是你在使用你的房屋、院墙或土地的时候,不能影响其他人的通行。
4、相邻施工权
指的是你在修建、装修房屋的时候,可以临时占用邻居的地方,但不能影响邻居的生产、生活。使用完毕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因临时占用造成土地权利人损失的,占用方应当赔偿;
5、管线相邻权
指的是在铺设电缆、管道、架设电线及其他空中线路时,如果须经过相邻他方的地下或地上时,相邻他方不得拒绝或妨碍,但确对邻居造成的一定的影响,双方可确定一定的金额的赔偿;
6、防险相邻权
指的是在使用房屋的时候,相邻一方不得在自己房地产范围内放置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相邻一方房屋或其他设施有倒坍、脱落、坠落危险,如果可能危及相邻他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相邻一方有权提出异议;
7、通风采光相邻权
指的是建设和使用房屋时,不得影响相邻一方通风和采光。
8、环保相邻权
(1)、相邻人在排污排废的时候,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影响相邻方的生产和生活。(2)、相邻人不得制造噪音、喧嚣、震动、恶气、异味等,妨碍相邻他方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他人身心健康;(3)烧烤产生的那种气体
9、地界相邻权
指相邻两方的土地相邻,一方不得影响另一方的正常使用比如,树木遮阴,影响邻居种植作物的生长。
10、共墙相邻权
指的是同一个墙壁被两个相邻方共同所有或使用,一方使用不能影响另一方,一方不能随意拆除,共墙的维修应或翻建,要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共担。
此次裴村社区法律纠纷的调解小组的工作模式,充分彰显了村居法律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与积极作用。通过张原芳主任专业的法律指导、社区工作人员周现朝主任的调解协调以及公安民警的执法保障,多部门协同合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争取有效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为社区居民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生活环境。